将群众的事办好办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有效回应群众需求和关切,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始终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这既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更是践行初心使命的根本立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将“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坚守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重数据轻民意”的倾向,导致政策施行与群众需求出现“温差”,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民需优先”的目标,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政绩“硬指标”。回顾党的百余年奋斗历程,从革命年代的“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到建设时期的“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从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毅探索再到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力行致远……历史反复证明,只有将人民利益摆在首位,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才能真正守住人民的心。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事情办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党员干部必须走出办公室、走进群众中,变“坐在屋里想需求”为“蹲在田间找问题”。要通“民意直达”之径,破“闭门施策”之困,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不可搞形式主义,以自我认可代替群众认同。常以人民为“镜”,方能纠偏正向,唯有聚焦社会关注、民生关切,才能更好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群众的事是否办得好办得实,关键在于精准匹配需求。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烈、需要日益广泛,这就要求开展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尤其要强化精准思维。党员干部要强“精准滴灌”之效,破“大水漫灌”之虚,看到群众诉求的差异性,不能“按一个方子抓药”,在精准了解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分析问题痛点,为群众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实现“量体裁衣”。在具体工作中,党员干部要以群众关注为重点、群众诉求为靶向、群众需求为目标,把群众的“点滴小事”作为工作的“头等大事”,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的躬身实践中,增进群众感情、把准群众脉搏、精准服务群众,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群众的事办得怎么样,考验的是党员干部的初心和治理智慧。唯有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发展成效的最高标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紧抓不放”的执行力,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才能让群众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让“办的事”真正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民生福祉。(作者:魏昶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