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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纪委职能委简介。

根据攀委办[2002]9号文件规定,市纪委机关主要职责是: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2、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5、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协调工作;7、会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中央驻攀单位、县(区)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8、组织实施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9、负责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纪委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市纪委监委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彭清华书记来攀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市委的“一二三五”工作思路,紧扣“一个目标”,护航“两篇文章”,助力“三区联动”,保障“五个加快建设”,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提供坚强的纪律和法律保障。

一是持续用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紧密对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成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设置、编制划转、职务任命等工作。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开展向市管企业、学校、医院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在市级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下属企事业单位实行纪检监察再派驻试点,实现对市管企事业单位、市级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抓好派驻机构监察赋权和国家监察向乡镇一级延伸,贯通职责权限、顺畅监督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深入打造好阳光纪检“四张名片”。一是运用好“花城廉韵”公众号,逐步提升完善功能,拓展内涵,办好内部刊物。二是统筹办好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三是以三线建设博物馆为依托,打造正面教育为主的廉政文化基地。四是以攀西监狱为依托,完善好警示教育基地。

三是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扣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严格工作程序和内控机制,细化关键节点的流程控制,强化对执纪执法审查工作重点流程和关键节点的监督。突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加大对县(区)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指导监督。

四是抓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政治巡察,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坚决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督促盐边县、西区、仁和区全面做好省委第九巡视组对3个县(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挖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妥善处置,加强对反馈问题督查督办,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巡视整改成效。开展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运用好市委第六轮巡察成果,强化问题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查办。

五是持续抓好“利剑除弊”专项整治行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焦重点,与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全市保障空气质量工作、巩固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扫黑除恶工作相结合,加大与公检法、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力度,形成协调联动机制。

六是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抓好机关党建,高质量完成机关党委成立工作。压实系统内“两个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单位构成情况

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包括: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4.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86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1824.6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纪委2019年收入预算1824.69万元,同比增加168.1万元,主要因为:一是按照标准,基本支出增加128.6万元;二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项目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运行维护费用5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纪委2019年支出预算1824.69万元,同比增加1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69万元,占76%;项目支出431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24.6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4.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86万元。2019年收支总预算1824.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4.6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8.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人员、新进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的增加和新增的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62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21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90.86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行(项)2019年预算1078.62万元 。用于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市纪委监委及市委巡察机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291万元,用于保障市纪委监委为完成日常工作而产生的交通费、特殊用房使用费、办案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3、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支出(项)2018年预算140万元。用于市委3个巡察组2018年巡察县及市级部门(单位),产生的交特殊用房使用费、油费、办公费、巡察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及两个办公区域安保及运行维护费用。

4、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0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86.14万元主要纪委监委及市委巡察机构人员并轨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6、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90.86万元。市纪委纪委及市委巡察机构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3.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4.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

公用经费24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纪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持平。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会务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9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1辆,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用车在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用于保障纪委监委及市委巡察机构,公务用车保障纪律审查,作风巡查、部门巡察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19年,市纪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9.49万元,比2018年预算230.03增加19.46万元,增长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纪委监委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纪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行政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支出、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补助及生活补助等。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124

      附件:纪律检查预算公开表11.xls

      纪委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纪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