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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监督保障执行  提高治理效能

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攀枝花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攀枝花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首战之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市政治生态发生可喜变化、呈现新气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全面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不断强化日常监督,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更加有力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召开市纪委常委会3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3次,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创新开展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举办一次廉政论坛、攻克一批专案等“十个一活动”,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分别请示报告48次、51次,全年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议题24次。

(二)精准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完成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组建、赋权和优化调整,稳妥推进24家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聚焦责任落实,持续开展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等工作,严肃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组织4个、党员干部8人。深入开展“利剑除弊 护航花城”专项行动,检查单位81个,发现问题93个,立案152件,处分97人,通报曝光19件2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55人次,各形态占比分别为49.2%、36.3%、7.4%、7.1%,前两种形态占比达到85.5%,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处置工作“回头看”,清理问题线索5300余件。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出具党风廉政意见1343人次,叫停15人。

(三)持续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有效巩固

持续开展正风肃纪集中督查,紧盯老问题,深挖“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件44人,通报曝光15件16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整治5个方面突出问题,立案查处33件3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件。开展党员干部“赌博敛财”以及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查处22件22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5件124人,实现69类89个小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统”。

(四)坚持动真碰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

把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持同步“打财断血”“ 打伞破网”,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工作要求,出重拳、下猛药、施硬招,与政法机关建立线索排查、协同办案、“打伞破网”等7项工作机制,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深挖彻查行动,对“打伞破网”工作滞后的县(区)纪委监委进行约谈,对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全市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2件,查处29件37人,查处东区政府原副区长王文彬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14人,公开曝光、内部通报典型案例31人次,扫黑除恶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加大惩治力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69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951件,立案审查调查502件530人,立案人数同比增长4.33%;处分473人,同比增长6.53%。审查调查工作向“三类人”、关键少数、重要岗位聚焦,立案县处级干部20人,乡科级干部62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外逃澳大利亚逾3年的仁和区前进镇渡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明华等2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严格规范使用各项调查措施,留置45人,同比增长109.5%。扎实推进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四报告”制度,用足用好办案成果,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严格办案安全管理,加强对留置和“走读式”谈话的监督管理,将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225名干部澄清是非,切实保护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积极性。

(六)擦亮四张名片,党风廉政教育成效显著

凝心聚力推动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健康平稳高效发展,已承办全省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其它市(州)各类培训班45期,培训学员4600余人次,被确定为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党性教育基地,被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五所高校授予“教育研究基地”,被市委表彰为“文旅工作先进集体”。成功举办廉政研究2019年学术年会暨花城廉政论坛,全国各地280余名廉政研究专家学者和纪检监察实务工作者参加论坛,学院影响力持续提升。推动“花城廉韵”与“阳光问廉”融合发展,制作播出“阳光问廉”和“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广播热线”节目35期,曝光和解答群众问题367个。打造三线建设博物馆廉洁文化馆,被命名为四川省廉洁文化基地。组织全市120个单位、8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到省、市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违纪违法案件庭审,变庭审现场为警示教育课堂,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七)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市级开展2轮巡察,巡察市级单位27家,发现问题447个,整改问题421个,移交问题线索13件,处分7人,完成全覆盖任务的71%;5个县(区)开展2—3轮巡察,巡察单位119家,发现问题1115个,整改问题683个,移交问题线索42件,处分17人,完成全覆盖任务的73%。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被巡察单位分管领导“三到位”工作要求,先后4次向分管市领导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和回访督查情况。建立巡察整改督促“3+3”工作机制,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与巡察机构3家协作配合,协同开展巡察整改报告审核、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共性问题整治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集体把关作用,严密防范履职风险。精心组织全员培训,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员培训18张光盘为重点,举办“阳光纪检大讲堂”21期,培训干部6600余人次,切实解决本领不足、能力恐慌等问题,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1名同志被省委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推荐2名同志作为攀枝花市立二等功公务员人选,9名同志记三等功。抓好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建立审查调查、综合管理、文宣人才库。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各类调训66人次,选派63人次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与办案,在实践一线历练本领、增长才干。加大干部双向交流力度,补充工作人员40名,选拔任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10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28人,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选聘12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单位和干部的信访件18件,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4人,对16名纪检监察干部提醒谈话。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既面临正风反腐、改革创新的繁重任务,又要着力解决工作中不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和机制梗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以昂扬的精神状态主动担当作为,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结过去一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通过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始终坚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到中心大局中去认识、谋划、部署和推进,为推进城乡基层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方向、体现价值;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以纪律、法律为准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科学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必须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修身律己的表率,充分展现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日常监督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推动政治生态建设的措施比较乏力;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对系统性、领域性廉洁风险的查找和防范还不到位;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分析研判和线索挖掘还需深入,“打伞破网”追责问责力度还需加大,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及基层“拍蝇”结合还不够紧密;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等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加快“两城”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走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涉及审查、调查和处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等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掌握具体案情中、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上。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到一线、压实到基层。坚持严字当头,用监督强化制约、用执纪划清底线、用问责传导压力,严肃处理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空转,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强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政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坚持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一枢纽五高地”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加快“两城”建设、实施康养文旅产业“5115”工程等决策部署进行监督执纪,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清除“两面派”“两面人”,决不让违背党中央精神、损害党中央权威的问题在攀枝花有任何市场。

(二)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市县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重点,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搞“一言堂”,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深入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整治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集中治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生态环保、行政审批等领域突出问题,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深入开展两城”建设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护航“两城”建设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旗帜鲜明鼓励政商阳光交往,优化政务服务行为,严查严惩涉企管理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治以案谋私、耍特权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两城”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精准执纪执法力度,紧盯“一环、四纵、九横”交通路网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督指标、督进度、督任务、督责任,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既高效推进又廉洁安全。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2019年下半年西南三省区调研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以“建章立制”固基,不断掀起强大攻势,努力把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扫荡根除,以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

深化打伞破网。加大涉黑专案攻坚力度,对见黑见恶不见财不见“伞”的案件逐案过筛,对涉案人员逐人过堂,做到党员身份必问,干部身份必查,公职人员身份必核,凡是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线索信息,有关单位在处置的同时,必须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政治荣誉,对免于处罚和减轻处罚等关键环节,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但揭不开盖子、撕不开口子,工作没有起色的县(区)和行业,采取领导包片、派出工作组等方式,重点加强督促指导,补齐工作短板。

突出长效常治。坚持边打边建、打防结合,全面梳理提炼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行业治理,聚焦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娱乐服务、金融、网络、共享经济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压实监管部门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堵塞漏洞。强化对重点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督,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紧盯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斩断利益链,破除关系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强对提升基层权力监督能力“1+7+1”任务的专题研究,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注重选拔政治过硬、群众威信高、熟悉社情民意的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配齐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一步落实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工作补助,加大对村(社区)纪检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助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健全协调衔接机制。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运行规范,形成业务工作流程图,强化工作衔接,形成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外部衔接,在大数据信息查询、线索移送、案件提前介入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

高质量办好攀枝花纪检监察学院。推动廉政论坛成果转化,加快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不断夯实教学基础,坚定按照“三步走”的方式把学院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尽早纳入干部培训省级备案目录、力争办成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分院,努力建设成为融“三线精神”、阳光康养、工业文明、廉洁文化“四位一体”的廉政教育基地。

(五)有力有效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把监督挺在前面。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加强对市直、县(区)、乡镇(街道)以及国企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加强对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着力发现权力运行的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肃查处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防止滥用权力、违规决策问题,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提升监督水平。坚持从点滴做起,从隐患抓起,在检查监督、谈话监督、信访监督等“老方子”基础上,更好地运用驻点监督、大数据监督、阳光问廉等“新办法”。集中力量处置库存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台账督办、电话督办、现场督办以及提示预警等方式,着力解决存量问题线索,有效缩短线索处置周期。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精准“画像”,每年度定期分析政治生态情况,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拟提任领导干部的人选,其问题线索有可查性的一律核查,已了结但重新研判还具可查性的再次核查,对非本级管理干部拟提任本级管理领导干部的人选,问题反映较多、内容具体的,实行“下沉一级”核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发生。

增强监督实效。打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合拳,推动“四个全覆盖”相互衔接。着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服务和保障,运用调研督导、日常履职考核、约谈提醒、关心关爱干部等方式,促进派驻监督提质增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措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谈话函询说明情况的抽查核实力度,提升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唱主角、扛主责,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多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工作,满腔热情帮助同志,真正让监督有温度、有力量。

(六)不断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

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两城”建设、防范化解风险、污染防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力争在2020年末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加强对县(区)巡察督促指导,及时对接联动巡视巡察,统筹推进县(区)巡察、回访督查工作,采取乡镇(街道)带村(社区)、直接巡村居、专项巡察等多种方式,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把监督落实到基层,着力构建市县(区)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

狠抓巡察成果运用。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实到干部使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各个环节。坚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优先办理等工作机制,用好问责措施,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震慑作用。

(七)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反腐惩恶的预期,紧盯“三类人”“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理,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聚焦工程建设、国有企业、金融等领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重大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同步开展案件处分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督促指导案发地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快廉洁攀枝花建设,深入挖掘三线建设廉洁文化,全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内涵、有深度、有成效的廉洁文化示范点,构建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的“以案四改”工作机制。

严把案件质量关。将政治思维与法治思维贯通起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着力提升政策和策略把握能力,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案件质量责任制,全力打造“铁案工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推动落实“监管分离”要求,确保审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八)打造心向阳光、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抓实省纪委监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担起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主动认领问题、全面查找问题、认真整改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5方面99条具体整改措施,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任务,建立“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对标对表、聚焦施策,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进标本兼治,深入剖析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带头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捍卫制度,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在涉及制度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毫不含糊。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增强责任意识,细化责任清单,明晰责任范围,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教育监管、监督检查和情况报告制度,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地落实。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好临时党支部作用,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开展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监督管理就跟进到哪里。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干部轮岗交流,注重发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激发干部队伍“一池活水”。

综合提升履职能力。深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职责定位,时刻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切实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能力。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及成员自身建设,带头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着力建设跨界融合的复合型领导班子。常态化开展全员培训,坚持系统培训和精准滴灌相结合,重点抓好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执纪执法能力,着力打造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业化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切实严明纪律作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建设,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始终保持谦抑品格,带头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特权思想、特权冲动,大力倡导严实深细的良好作风。发挥好特约监察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让执纪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切实维护队伍的纯洁性。坚持严管厚爱,为敢于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是非,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身心健康。

同志们,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开新局、再创佳绩,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