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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坚定方向  忠诚履职

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攀枝花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坚守担当,聚焦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15年,市委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持续发力整肃作风,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大局、聚焦主业、攻坚克难、创新突破,多策并举、加压推进、强力推动,不敢腐的威慑力初步形成,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紧,不想腐的理念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并发展了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为全市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在全省排名第4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全省排名第 位。

(一)加强纪律建设不动摇,用党规党纪管住大多数

在深入持续的学思践悟中,我们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衡量党员干部唯一的“定盘星”、“度量衡”就是纪律。只有回归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我们切实把“管住纪律”这一本职履行到位,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坚持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对口支援和援建、行政执法等各类监督检查106次,有力保障了政令畅通。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337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的205人,给予党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的203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15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44.3%、27%、26.7%、2%,有效防止“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状况。

(二)把握正确方向不偏离,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改革

牢牢把握“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抓细抓实”的总体改革原则,围绕“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改革重点,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改革。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以责任清单的项目要素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做到整体部署与工作“台帐”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痕迹”台账、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抽查、定期检查考核等制度,在全市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监督的工作体系。坚持“一案双查”,出台《攀枝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办法(试行)》,问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15个、党员干部15人,问责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干部6人。实行线索、案件进展、审理量纪三个报备,加强对案件线索和纪律审查“闭环式”管理,强化上级纪委的知情权、领导权和监督权。制定出台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体制,强化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稳步推进,管理进一步规范,“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得到发挥。

(三)狠抓作风建设不懈怠,正风惩腐维护群众利益

采取“问题大排查、纪律大审查、作风大整治、制度大建设、思想大教育”五大举措,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十八大以来涉及群众利益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抓住全省开展涉农资金审计的契机,抽调财政、审计专业人员组成财务审计工作组,对全市60个乡镇(街道)481个村(社区)的两级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建立财务检查工作台账,实现问题排查全覆盖。深入开展“阳光政务”电视问政栏目进基层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现场进行督促整改。建立常态监督、专项监督、归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成立4个常态监督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分领域、不固定、高频次的明查暗访,实行从严督查督办,督促整改问题59个。通过片区协作办案、提级办案、挂牌督办等方式,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果断的措施纠“四风”、拍“苍蝇”,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45件145人。

(四)保持高压态势不手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参与省纪委重大案件查办,积极协助配合跨地区案件查办,全面完成中央巡视组信访交办任务和省纪委交办案件。积极配合做好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工作,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的255件交办件办结246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24件,同比下降53.3%;立案380件382人,同比上升38.2%;结案376件378人,结案率为98.9%;党纪政纪处分37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9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1.11万元。健全纪律审查工作制度,规范纪律审查程序,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严格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坚决杜绝纪律处分打折扣、打白条现象。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为440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五)强化监督制约不放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完善惩防体系,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在医药卫生、政府采购、国土资源、国有企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积极预防、系统治理,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实施“三重监督”模式,积极构建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全领域、全岗位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察平台。全市41个市级单位和5个县(区)行权事项完成监察点审核通过事项20968项、完成风险点审核通过事项19593项。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思想建党重要内容,把宣传学习党规党纪作为关爱干部重要举措,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以纪修身、以规净身。深化警示教育,市委带头组织市级领导和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四川省法纪教育基地(锦江监狱)接受教育。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触及灵魂,入脑入心。对新提拔和交流的222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扎牢制度笼子,促使党员干部远离“红线”和禁区,防止行为失范。

(六)狠抓自身建设不停步,打造忠诚谦抑纪检铁军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两个责任”,始终坚持“四个从严”,持续深入开展“创铸树”活动,把政治强作为前提,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责任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理想信念这个“高线”,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扭紧思想“总开关”,始终做到思想阳光。把能力强作为关键,培育“学思践悟”的良好风气,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能力素质培训,使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始终做到观念阳光。把作风硬作为保障,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开展纪检系统作风巡察,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既敢于担当、敢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依法用权,保持干事的激情和谦抑的品格,始终做到作风阳光。把心力强作为基础,学习上高标准、职务上不攀比、生活上严要求、思想上不懈怠,心有定力,始终做到心态阳光,坚决防止“骄气、义气、小气、暮气”,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对8名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干部队伍整体的纯洁。

过去的一年,各位市纪委委员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顺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全面落实“三转”新要求,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为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认为,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一方向,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保持惩治腐败的政治定力;必须抓住落实党风廉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一关键,强化责任担当,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必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必须认真践行依规治党这一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进一步创新工作路径和方式;必须坚持“开门反腐”这一途径,充分依靠人民群众,不断汇聚正能量,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提供强大支撑。

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平衡;二是作风建设任务艰巨,顶风违纪行为仍然存在;三是腐败现象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仍然时有发生;四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跟不上、方法不对路、能力不适应等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保持清醒,坚定方向,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新任务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正向纵深推进。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面对依规管党治党新任务,无论是站位全局还是立足自身,对当前形势我们必须保持清醒,既不能被眼前的成绩冲昏头脑,更不能被所谓的困难束住手脚,要看到党心所聚、民心所向、大势所趋,既站位全局、着眼长远,又要立足脚下、担当作为。

一是要保持长常持久的工作定力。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十分清晰,惩治腐败的态度十分坚决,从严治党的要求十分严格。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必须牢牢把握“两个没有变”,始终保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标准不降、尺度不松、氛围不淡。要进一步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中央基准看齐,紧跟中央步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心意志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立场方向、紧盯目标任务,把握力度节奏,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持续保持长常持久的工作定力,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信心,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要秉承实践创新的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只有思路清,才能定位准。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先后提出了开展 “三转”、 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工作思路和举措,这些工作思路和举措完全符合实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工作的方向,必须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要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法措施上与时俱进,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实践好“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实践好“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要把牢聚焦主业的工作定位。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从严治党的排头兵,要善于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认识问题,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角度找准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自觉把纪律检查工作融入中心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既不能“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也不能“自我固封、自我循环”,只站在自己“一亩三分地”看天地、想问题。要始终坚持为大局而谋、为大局而干,深刻把握管党治党的规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确立高标准与守住底线相结合,发挥道德感召力,凸显纪律约束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齐头并进。

四是要树立法治反腐的工作导向。要尊崇党章,确立法治反腐的价值认同,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确保其合法性、确定性和持续性的工作理念,加快实现向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思想转变和工作转变。要提升法治反腐的素质能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党规党纪与学习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树立法治信仰,砥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强化法治反腐的工作实践,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正确处理党纪与国法、党内审查与法律处理的关系,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确保每起案件、每个处理结果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考验、公众的评判。

三、明确任务,加压发力,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攻坚战、持久战

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着力依规管党治党,强化纪律规矩的约束力,着力查责问责追责,加大两个责任的落实力,着力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惩治腐败的威慑力,着力巩固深化拓展,保持正风肃纪的持续力,着力把握“四种形态”,提升防治腐败的治本力,着力打造阳光纪检,增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全面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一)着力依规管党治党,强化纪律规矩的约束力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要强化纪律意识,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是严明党规党纪。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聚焦“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妄议中央等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深刻汲取南充拉票贿选案教训,对市县乡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实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搞非组织活动、诬告陷害等行为,执纪一律从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是坚持从严执纪。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认真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共产党员”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把纪律和规矩印刻在心、落实在行。坚持从严认真的态度、严抓真管的韧劲,强化对《准则》《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于那些“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贯彻执行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行为的惩戒力度,使纪律“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

三是确保政令畅通。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力,确保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对脱贫攻坚、全面创新改革、“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等重点工作实施精准督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正确把握动辄则咎与保护干部的辩证关系,既坚持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又重视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做到严格管理与真心关爱有机结合。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把先行先试中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性实践中的失误与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中的无意过失与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那些苦干实干、不谋私利,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的干部撑腰鼓劲,努力营造心情舒畅、精神振奋的干事环境,推动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担当的工作局面。

(二)着力查责问责追责,加大两个责任的落实力

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做实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以责任清单促明责知责。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的清单管理制度,在明确普遍性责任要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督促将年度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到“条”和“目”,实现主体责任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完整契合,加强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责齐上手。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明确自己职责的基础上,共同发力、协调推进,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

二是以监督检查促守责担责。要在巩固“两个责任”落实成果的基础上,用检查强化监督,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日常检查、专项巡察、年中督导、年度考核,采取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社会评价、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照责任清单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管理和考核问效,督促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是以严格问责促履职尽责。建立推行党委巡察制度。把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 “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拉票贿选、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进行问责,以追责倒逼负责。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三)着力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惩治腐败的威慑力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让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严厉惩治,让心存侥幸的人不敢伸手,有效发挥震慑和警戒作用。

一是突出审查重点。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审查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突出“三方面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体现党纪特色,让群众享有正风反腐更多“获得感”。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信任度。把严肃查处与保护干部结合起来,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损人名誉的坚决查处,还干部以公道,给群众以明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执纪特色。落实党章要求,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定位,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以纪律为准绳。切实转变政绩观,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推进纪律审查工作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重视两规”向“注重初核”转变,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

三是提高审查质效。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确保纪律审查冲着纪律去。在线索排查中,要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在审查过程中,要把关注点更多放在发现被举报人的违纪问题上,融入“短、平、快”的思想,做到快查快结、及时处理。在审查处理上,要充分体现严肃性,坚决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在结果运用上,要注重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在不断减少腐败存量的基础上遏制腐败增量。在审查安全上,要实施纪律审查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加强对纪律审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依法文明审查。

(四)着力巩固深化拓展,保持正风肃纪的持续力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守阵地不能退、巩固成果不能松、深化拓展不能缓,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正面教育和警示惩戒并重、立规和执纪并举、自律和他律结合,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

一是坚持常抓抓长。巩固近年来正风肃纪系列专项整治成果,紧盯年节假期、扭住重要环节,加强执纪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隐形变异问题从重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加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二是坚决维护民利。坚持问题导向,把压力传导到县(区)、乡镇和街道,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务求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继续抓好7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要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拖欠群众钱款、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以基层群众信访举报量下降、经济社会发展、党群干群关系改善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是弘扬新风正气。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崇德向善、崇廉尚洁的主流价值观念,自觉抵御袍哥文化、勾兑文化、圈子文化等腐朽文化渗透。加强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家规家风建设,弘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文化,坚决抵制“靠山吃山”“找关系”“开后门”等庸俗思想。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校训家风的教化作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涵育现代文明新风。

(五)着力把握四种形态,提升防治腐败的治本力

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调整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不断深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将底线前移,在法律之前树立一道纪律的防线,防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切实破解党员干部“非好即坏”的问题。

一是深入推进系统防腐。探索建立惩防衔接工作机制,注重将监督执纪问责转化为预防腐败成果,切实解决好纪律审查与预防腐败“两张皮”问题。突出权力制约,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抓手,努力用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行权事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突出风险防控,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三重监督体系,持续开展清理权力目录、优化行权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设置风险防控点等工作,大力消除权力运行的监控盲区。突出重点领域,瞄准政府权力容易失控、容易发生腐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采购、扶贫资金监管、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继续办好“阳光政务”电视问政栏目,加强特约纪检员和特邀监察员工作,探索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

二是前移教育防范关口。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前移教育防范关口,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促使党员干部牢记警醒、绷紧红线。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补好精神之“钙”,树立“三个自信”。强化党纪法规教育,增强法规制度的心理认同和行动自觉,引导党员干部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强化反面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抓好以案说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特别是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整合各类宣传平台资源,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营造良好舆论和社会氛围。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作推出一批有生命力的精品项目。

三是形成动辄则咎常态。突出抓苗头,对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案件做到依纪依规、快查快办,该诫勉的诫勉,该处分的处分,使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存在感”。着力早发现,用好纪律这把尺子,在“主动出击”上下功夫,听到反映就及时过问,发现情况就认真处理,根据事实综合使用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着眼于监督全体党员,把监督的镜头瞄准大多数,用纪律的规定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在纪律的约束下工作和生活,真正做到管到位、严到份。

(六)着力打造阳光纪检,增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要围绕强化“阳光纪检”品牌内涵,从改进作风、提高素质、严格要求入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攀枝花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整体谋划,上下衔接,突出重点,立行立改。巩固、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对不按规定报告的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县(区)、派驻机构、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交流推荐机制。指导推进县(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促进“三转”落实到位,把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实行单独派驻、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市级单位派驻机构全覆盖。深化“五同共建”,加强与中央、省驻攀单位、企业和高校纪检监察力量的工作联动,统筹推进纪律审查、政风行风建设、宣传教育、系统防治腐败、监督检查、队伍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发展。

二是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深化“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围绕建立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要》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为重点,学思践悟,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树牢法治思维、做到干净干事。对作风、能力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的干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使担当精神蔚然成风。

三是完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着力完善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调训参训制度,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紧跟形势及时学、结合岗位干中学、针对“短板”重点学、养成习惯自己学,在学习中提高能力素质。依托中央纪委、省纪委培训机构、党校、高校,分类分层举办业务培训班,使纪检监察干部普遍接受高层次、高水平培训。采取上挂下派、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一线锻炼等方式,在实践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长效机制。“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自身硬,使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有硬气、更具权威。要研究制定市纪委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措施,切实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职能作用,健全内控措施,定期开展作风巡察,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自身腐败,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规党纪任务艰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措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在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名词解释

 

四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一案双查: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两个没有变: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

四个足够自信: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三个时间节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

三方面人:十八大后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