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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工作报告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09-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攀枝花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是在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困难局面,大力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坚定不移推进“四个倾力打造”,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08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克服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各项工作,保持了全市经济较快发展、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生活改善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从班子自身建设抓起,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四个亲自”要求,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推进,一手抓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检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着力服务科学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为推动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我市“四个倾力打造”顺利实施,及时出台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提出纪律保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就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减排、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了检查。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市、区(县)两级政务中心建设,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对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绿色通道,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认真落实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制定《攀枝花市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对机关工作效能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效能监察。开办“效能热线”节目32期,受理效能投诉107起,有63人受到责任追究,6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认真组织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行风工作,对排名后三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警示谈话,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限期整改。建立首席服务员制度,向30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派出以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为主的首席服务员,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严格制止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收费的行为。开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清理出应脱钩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83个,对服务和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和房地产市场规范等开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了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市纪委及时发出紧急通知,严明抗震救灾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纪律;及时组织对社会捐助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管理、调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规范管理、合理安排、及时发送;加强对口援建广元市旺苍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督促及时调拨援建资金500万元,支援教学设备经费70万元,援助灾后重建规划资金51万元;积极参加省委组织的对地震重灾地区抗震救灾工作,从纪检、审计、民政抽调15人支援重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地配合了全省工作大局。

我市“8·30”地震发生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立即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加强抗震救灾和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建立了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发放、救灾物资采购、灾后重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监管制度,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灾后恢复重建行政效能问责等规定。组成检查组对违规使用救灾帐篷和利用公车避震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向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派驻督查组,加强对抗震救灾和救灾资金物资接收、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开通举报电话,开展网上舆情监测,认真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廉洁救灾,阳光重建,科学重建。

(三)着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注重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和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教育,组织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运用廉政文艺晚会、廉政书签、廉政短信、廉政贺卡、分类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有103名党员干部上交了未能拒收的现金74.3万元;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清理出应补缴房款住房949套;开展对公款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清理,制止了以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督促落实党政机关压缩公用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违规配备使用小汽车、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07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94人,诫勉谈话68人,函询3人。认真执行拟提拔表彰干部征求纪委意见等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改进考核方式,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有15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深化厂务公开,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点,开展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促进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执政为民。

(四)着力开展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取得新成效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出台《攀枝花市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纳入省政府2008年限期治理名单的7家企业、市政府下达的17个限期治理项目,开展了污染源限期治理专项检查,督促认真整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加大对煤矿、水库、学校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开展隐患治理,对发生的4起较大事故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5人受到责任追究。

继续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受理教育乱收费投诉17件,清退违规乱收费281.6万元。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采购行为,全市24家医院纳入全省药品阳光采购目标管理,上网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95.64%;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巡查考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社保基金、公共服务行业收费和服务行为专项检查,督促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开发、销售中遗留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追缴部分房地产公司拖欠的土地出让金 179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3500万元,解决了1600余户业主迟迟不能办理“两证”的问题,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大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将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等惠农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巩固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成果,对全市102个涉农收费单位进行了检查,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认真治理评比达标表彰、党政机关违规办班办证收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9505名农民工的1174.60万元拖欠工资得到解决。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巡查网络,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进一步巩固。

(五)着力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违规招标、商业贿赂等案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532件(次),立案79件,结案80件(含积案),结案率100%。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其中县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30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案件主要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叶洪刚、盐边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曹庆民、市规划和建设局原总工程师徐文斌等违法违纪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3起45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91万元。坚持查处案件是成绩、教育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理念,为132人澄清了问题。

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开通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整合办案力量,认真研究案件新特点,完善督办机制,案件突破能力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积极推进部门审理协作和公开审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推行案件查办工作“一案三报告”制度、重大案件“五个一”制度和发案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以查案促警示教育、促建章立制、促纠风防治,督促发案单位认真剖析典型案例,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注重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六)着力强化源头治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持续深入

认真贯彻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制发的《实施办法》,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党校、行政学院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对485名县级领导干部和7500名市级机关干部进行了培训。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对涉及6个方面的64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规划》落实。

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取得新进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关键岗位、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有效监督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等方面的工作得到加强。

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与科学发展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认真开展“五型”机关建设活动,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机关效能水平。认真开展向抗震救灾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蒋敏、王瑛等优秀纪检干部学习活动,开展纪念党的纪检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活动,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和抗震救灾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展示了我市纪检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动,自觉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服务;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正确把握执行政策,注重执纪的综合效果;坚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不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为全面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在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还不到位,一些部门和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领导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必须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加快推进“四个倾力打造”的全市工作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着力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越是在困难的情况下,越要带头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禁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委要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委政令畅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力确保实施投资拉动战略、推进“四个倾力打造”各项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和国债资金的监管,增强公开透明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强化对恢复重建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对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认真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通过思想教育、监督检查、执行纪律等方式,督促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和“四个特别”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成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强化宗旨意识,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真爬坡、敢破难;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永远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督促整改。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认真解决政令不畅、作风不实、效率不高、服务不优、执法不公、为政不廉、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等突出问题,解决“两头急,中梗阻”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有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树立“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举,关键时刻要超常工作”的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实施投资拉动战略,强力推进“四个倾力打造”。

(三)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牢记党的宗旨,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注重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贪耻廉荣的社会氛围。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违反“四不准”规定打麻将、参与赌博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清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从严控制公款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及在境外停留时间。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营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等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山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强化自查自纠,整改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项目审批、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证券期货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案件查办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相应的协作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的规定,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坚持和完善执纪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协作配合制度。试行区县和部门之间“交叉办案”制度。实行“案件主办责任制”。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发挥基层查办案件的主力军作用。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要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完善督办机制,确保信访问题查处落到实处。要加强案件监督和管理、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探索和推进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要注意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制度、机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措施,起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环境的作用。坚持惩处与保护相结合,严格区分工作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对有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坚决支持和保护;对不利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坚决禁止和纠正。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是非;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坚决予以查处。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知难而进,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抓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通畅、环境治理”八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和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问题的整治工作,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和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

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巩固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成果,加强对学校招生录取及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继续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高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行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委制发的实施办法,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要会同有关部门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加强对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严格界定应急工程的范围、条件,严防以应急为名规避招标、规避监管;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目录及操作规范,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严肃处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违纪违法行为;认真治理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积极推行法院执行流程管理规范,健全完善政法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执行国家治理金融领域突出问题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化各项改革,制定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探索委任制干部提名任用新机制,开展规范和监督区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拓宽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推行公务卡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健全企业资本经营预算、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强化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

(七)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健全和完善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考核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奉公。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创新监督机制,健全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职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积极探索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分行业、片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制。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权力透明度和行政管理的效率。

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廉政监察,督促政府机关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开展效能监察,推动政府机关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改善行政管理,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高标准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学设定标准办理时限,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的行政审批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减少工作环节,缩短办理时间。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制度,深化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行风工作,规范企业首席服务员工作,继续办好“效能热线”,督促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八)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切实解决少数干部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决策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运行机制,促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利益和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规范基层站所执法和收费行为,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健全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配强班子,充实人员,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厂务公开,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招生、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和后勤服务中心的审计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经过反腐倡廉工作实践锻炼和抗震救灾斗争的锤炼,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实践证明是一支让党和人民可以完全信赖的队伍。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五型机关”为抓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

要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保证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党性不强、作风不正、执纪不严以及其他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要善于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出台反腐倡廉举措;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中,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要按照全面协调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按照省委“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始终坚持“讲政治、重团结、能战斗”, 真正做到为大局而谋,为大局而干,为大局贡献。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同步开展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作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瑛同志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思想境界,崇尚实干、不断创新、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秉公执纪,对腐败分子疾恶如仇,与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的浩然正气;不徇私情,以身作则,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通过学先进、赶先进,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谦虚谨慎,始终秉持居安思危的政治品格,淡定从容的精神境界、甘于付出的敬业精神,正确处理公与私、得与失、苦与乐的关系。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基层群众排难。要着力展现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工作标准,以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以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工作韧劲,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和实效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约着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干部轮岗、上挂锻炼和下派任职等工作,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又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要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始终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带头强化党的纪律观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要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好纪检监察干部各项待遇,解除纪检监察干部后顾之忧,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制度,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要大力宣传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以形成整个社会理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完成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发努力,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四个倾力打造”,建设特色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