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攀枝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6-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28日,十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季雷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黄欣欣,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罗玉本、副组长何春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罗玉本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此次巡察,坚守政治定位,聚焦职能责任开展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四个聚焦”方面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履职尽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黄欣欣作动员讲话,她强调,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监督重要意义,主动接受“政治体检”。二要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聚焦职能职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三要坚持同题共答,主动搞好配合,严守纪律规矩,共同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将深刻认识市委巡察工作重大意义,以“赶考”姿态迎接政治体检,坚决接受市委巡察决定,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季雷强调,要讲政治、提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配合巡察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担当、重配合,严格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整改、抓落实,坚持做到即知即改、限期整改、长效治理,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党组)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8881207801,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早9:00—晚18:00,同时,在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22号(原科技大楼门口左侧外墙上)、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18号(钢城大厦B座7楼大门右侧)设置意见箱,开通电子邮箱:pzhd3xcz1@163.com,并设立“码上巡”二维码。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市法学会党组)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市委政法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