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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纪委监委三项举措 做实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

来源:攀枝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4-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攀枝花市纪委监委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明确工作抓手,务实三项举措,深入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三轮查核”,全员自纠“大体检”。制定《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全员自查自纠、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核查、专项工作组重点复核三轮查核机制,将全市5个县(区)、79家市级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纳入排查整治范围,督促主责单位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化推进。建立“2+6”深入推进机制,由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2个单位抓总,组建5个专项复核组和1个综合复核组,与5个县(区)纪委监委、2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协同联动,实现专项复核、案件查办、深化整改全过程贯通,确保“一张网”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坚持“三个统一”,专题培训“解疑惑”。始终将政策解答贯穿整个排查整治工作全过程,对规模较大、前期发现问题较多的教育、卫健、交通等9个行业系统进行重点研判,收集各级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疑问,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组织5个县(区)纪委监委、70个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召开专题培训会,逐条细致解读省纪委办公厅《处置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监督执纪指引》,对前期梳理的15个疑问进行逐一解答,做到政策策略统一、答复口径统一、执纪尺度统一,确保“一个调”把握整治标准。

  三是做实“三个一批”,健全机制“补漏洞”。坚持边自查、边警示、边整改,充分发挥已查处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对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典型问题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进一步严明培训纪律,形成警示震慑。针对已发现问题,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找准共性问题和暴露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培训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培训教育机构、干部职工培训项目的管理约束,防止乱办班、乱送培,确保“一盘棋”扩大整治成果。